2)第七十三章 说酒_盛唐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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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去一旁把盏言欢。也有几名老成持重,或者想要抱卢莛父亲卢征明这棵大粗腿的,则陪着后者去另外一旁,支起耳朵听此人自吹自擂。

  双方闹了一场,算是谁也没占到绝对上风。倒是便宜了张潜,从此再也没人想起来让他拿出诗作,以供大伙儿品评。

  而张潜,也巴不得能逃过这个出丑的机会。干脆不去跟任何一桌才俊掺和,只管拎着毛笔,欣赏桑皮纸上的诗句和草圣张旭年青时的真迹。

  还甭说,看着看着,他还真看出些门道来!

  留在纸上的诗篇,不乏脍炙人口的名句,但更多的,则是平庸之作,并未比自己那首观菊好出太多,至少,没有达到天壤之别的差距。

  很显然,张九龄刚才那句话说得中肯,世人和时间,才是最好的试金石。含金量差的诗句,恐怕用不了百年,就自然地被人遗忘了。只有那些别具一格的,光耀千古的,或者得到帝王身份加成的,才最终流传了下来。

  照这个标准,二十一世纪的大部分诗作,恐怕都难逃与作者同腐的宿命。而被诗坛大炒特炒的某些热门诗和男女诗人,呵呵,用王翰刚才的话来说,如果那也叫好诗,真不知道是在侮辱读者,还是在侮辱整个诗坛?

  正想得有趣之时,忽然感觉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侧。扭头细看,恰看到张旭张伯高那漂亮得令人嫉妒的面孔。

  “伯高兄,多谢你的笔。”还以为张旭是来找自己收回毛笔的,张潜脸色微红,连忙将已经快干掉的毛笔,双手奉还。

  “用昭误会了,张某过来,可不是为了这支毛笔!”张旭楞了楞,笑着摆手。言谈之间,令人如沐春风,“张某是觉得用昭的字,自成一家,仔细看去,竟然别有一番风味!”

  “伯高兄过奖了,小弟实不敢当!”登时,张潜被夸得连脚指头都开始发红了,连忙退开半步,用力摆手。

  跟草圣张旭面前说自己书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卖百家姓,还有什么分别?虽然贺知章先前说过,弄斧必须到班门。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发随心的水平,才够资格跑一趟。否则,就不是求高人指点,而是纯粹找抽了。

  谁料,张旭却不肯准许他继续谦虚,上前半步,手指着他先前替王之涣誊写的那句“今日暂同芳菊酒”中的第一个字,笑着点评,“特别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鹤振翅欲飞。在下曾经练习多次,却从来写不出此等韵味。”

  汗,瀑布汗。一半儿是因为惭愧,另外一半儿还是因为惭愧。

  前一半儿惭愧的是,送别诗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个字,结果只有一个“今”字,勉强能入张旭法眼。而那个“今”字,则来自张潜自己在二十一世纪读书时,反复临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带着苏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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