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86章 他乡遇酸雨_重回80当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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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骜最终捋出来的课题应对思路,一言以蔽之是这样的:

  首先,在“在秘密外交中,如何说谎含糊其辞对付国会质询”这个细分方面,基辛格和其他前人的成果已经够好了。

  这些大骗子珠玉在前,顾骜这种段位初出江湖的小骗子实在不敢班门弄斧。

  但是,他在总结完现状之后,针对“如何让大骗子们在对国会进行特定撒谎时,撒得更无后顾之忧”这个细分节点,做了一些微小的突破。

  具体来说,就是让他们撒谎后不要担心被追究“妨害立法公正”的罪名。模仿后世克琳顿丑闻中、帮助克琳顿摆脱“伪证罪/妨害司法公正”的那套说辞逻辑,同样套过来,为秘密外交说谎者“止损”。

  或许有人会好奇:顾骜前世不是理科生么?怎么会有这么丰富的只是和联想?莫非又是某个app开了挂?

  这一点还真是冤枉他了,这事儿里面,没有任何开挂。顾骜之所以能想到这个突破点,还要感谢他前世是个80后,所以他对98~99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莱温斯基案”很熟悉——如果他不幸晚生几年,成了90后,估计都不会知道这事儿。

  那时,前世的顾骜刚刚读初中,处于懵懂年纪,互联网在国内也刚刚民用不久。因为家在大城市,而且是住文教区,所以接触不到毛碟毛书这些非法出板物的小摊。

  就在那时,一份叫做《斯塔尔报告》的东西通过正规报纸映入他的眼帘。

  没错,就是莱温斯基案中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用于鼓动弹劾克琳顿总统而编纂的报告。

  这份法律报告,连当时供核档一方的媒体都看不下去了,抨击它“疯狗一般地满纸污言秽语。经统计,以se为词根的词汇在报告全文中累计出现了3700多次,而所有法律专业术语词汇全加起来还不到1000次”。

  于是,顾骜好奇之下,利用刚刚接触的互联网,费尽千辛万苦弄到了这份报告的大致中译版本,就直接拿它当性启蒙涩情小说看了。

  因为是人生启蒙读物嘛,所以印象深刻程度绝不亚于后来的猴龙桃混沌神颜色洁什么的。被那3700多个se裹挟着,顾骜坑坑洼洼地好歹把那不足1000个法律词也扫了一眼。

  顾骜记得,之所以克琳顿和尼克松一样说了谎、却没有像尼克松一样成立“妨害司法公正”的罪名,就是因为克琳顿的智囊吸取了尼克松的教训,在辩护方面做出了优化。

  最终在联邦最高a院的一次裁定中,某个终生官的判词结论大致是这么个意思:是否成立“伪证罪”,不应当单独以当事人在面对有回答义务的司法询问时、如实陈述。

  还应该兼顾他“说谎时所试图掩盖的法益、是否与其职权义务相关”。

  用人话通俗地翻译一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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