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6章 赴港_重回80当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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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请问你有什么事吗?里面在上课,请不要在走廊上晃来晃去。”

  韩婷路过正在给77级学生上“国际关系导论”大课的阶梯教室,看到一个穿着挺括中山装、干部模样的人在门口探头探脑,便过去出言提醒。

  包丞丞扭头一看:“原来是韩老师,我一机部的包丞丞啊,还记得么。”

  韩婷回想了两秒:“哦,你是来找顾骜的?我帮你喊他出来吧,下课还要好一会儿呢。”

  半分钟后,韩婷就悄悄领着顾骜出来了。

  这一幕落在上大课的同学们眼中,虽没有影响课堂纪律,却也让几个坐位靠窗的同学,竖起耳朵探听:似乎顾骜又要得到出国的实习机会了!

  以当时国内外的物质条件差距,出国这种事情是会食髓知味上瘾的。顾骜因为多了后世的见识,什么花花世界没见过,多少还好一些;

  而那些无法预知未来的同学,去年底尝到甜头后,又两三个月没捞到外勤,早已百爪挠心。

  走廊上,包处长把来意说明,顾骜礼貌地表达了谢意。

  然后包处长又聊到了戏肉:

  “好好干。跟香江大律师谈判的时候,让他们相信我们的技术创造性、新颖性程度,对风险代理的签约条件会有很大影响。其他人都不懂技术,所以全靠你了。

  你也知道,我们国家还没有《专利法》,但部里也知道这种事情多少要按照西方国家的惯例,才好激励人心。所以上面问中央要来了最新激励政策:

  凡是不花国家外汇预付款、帮助国有技术在海外申请专利、并成功创汇的。将来会以货物出口额的不低于2%奖励技术研发团队,%的金额,奖励主要研发责任人。

  如果不涉及实体货物出口,而是以对外直接收取技术授权费形式创汇的,那么将奖励研发团队不低于创汇额10%、主要负责人不低于2%。

  这项技术,名义上挂的攻关负责人是你父亲吧,将来只要卖出一套,假设还是按80万美元,他个人至少能分到4000美元,还不包括单位对2%部分的二次分配。这可是很大一笔钱了。”

  顾骜听了,开始有些惊讶。

  他一直以为国家在84年出台《专利法》之前,对技术人员的利益是毫无保护的。不过现在看来,后世专利法中的某些条款,倒是以政策的形式提前出现了。

  不过仔细想想,这也是正常的——对外的事情,自然需要一套国际接轨的制度才能办成,不然既要马儿跑又不给吃草,谁卖命呢。

  后世《专利法》中,可不仅仅是规定了专利权人的利益。还规定了一些“即使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于国家/国企”的情况,但单位依然必须在工资、奖金之外,按照不低于2%/%给研发负责人再发一笔奖励。

  这是法定奖励,不管研发人员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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