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8章 听不懂就对了_重回80当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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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完午宴,说了些联络感情的话题,林国栋觉得氛围已经尽在掌握中了。

  然后他领着人们去下午茶的场子,边喝边聊。

  顾骜终于轮到开口了,他不紧不慢地开始反击:

  “林律师,鉴于您上午对这项技术创新程度的质疑,我希望站在一个技术人员的角度,进行几点解读。首先,这并不是简单的生产方式改良,而是有重大技术突破的。”

  林国栋一早抬价的理由,无非是两个方面:

  首先,这项技术创新不够,所以法务层面申请难度会变大、前期固定成本比较高、事务所垫资会更多;(各国的专利局,在审核新发明的时候,要看这项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创造性/新颖性的点有多少。简单来说,创造性越多越容易过,代理律师工作量就小。)

  其次,这项技术前景和创造利润的空间太小,客户不够多,所以即使成功,总收益不够,因此要增加风险分成比例。

  顾骜自然也要从这两个角度,全部驳倒。

  林国栋还以为顾骜是跟包处长一样段数的老生常谈,很不尊重地打断:

  “这个问题没什么好讨论的——早上包处长已经说过了,我方也查了国外现有技术,法液空林德普莱克斯都能造制氦机,这说明你不是革命性的发明,只是小打小闹修改。”

  顾骜果断地说:“不,你根本不懂技术——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全球现有的工业层面分离氦气的技术,从定性来说,最终就像是用蒸馏法获取纯净水。

  而我们的技术,却像是找到了一种新的滤纸材料,把一杯浑浊的天然水直接往滤纸上一倒,滤过去之后就变成纯净水了。难道你觉得倒一下过滤的能耗,和把一壶水彻底烧成水蒸气,消耗的能源是一个数量级的么?

  这个比喻非常深入浅出,把温度分离法和膜法之间区别的精髓,一下子就点透了,却又那么精妙而恰到好处。

  而且,这是专利律师只看“权利要求书”绝对想不明白的比喻——除非他们看了详细的背景技术和本技术的交底材料。

  但那些细节,顾骜现在还没拿给林国栋看过呢——在专利领域,技术持有人与代理律师在洽谈代理业务的过程中,是绝对不给看技术交底材料的。否则合作都没达成,就有可能泄密。

  而“权利要求书”只是用来告诉对方:我能实现什么。

  具体怎么实现,在交底材料和说明书上。要签了委托合同、至少是保密协议,才能看。

  林国栋终于微微打起了些精神,反驳道:“能……能这么比喻么?我觉得不妥,你们的权利要求书上来看,也是需要制冷环节的,至少要达到普通制氧的寒冷温度。”

  顾骜自信地摆摆手:“看问题要看主要方面,传统分离氦气的制冷难度和能耗,至少是分离氧气的十几倍。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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