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一十四章 案子输定了!_混在美剧的金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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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padvisor网站转交过来的电子案卷,试图找出其中每一个可以利用的点。

  作为被告在法律上是比较被动的,所以为了平衡原告和被告的强弱关系,法律通常会给被告一点程序上的优势。

  比如证据。

  身为原告,通常需要有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向法庭提起诉讼,而取证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不仅要形成逻辑闭环,还需要在程序上合乎法律规定。

  而被告不用这么麻烦,只需要找到原告证据链的一个薄弱点进行打击,就有可能将整个局面完全反转过来。

  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这方面最经典的案例。

  即便全世界都认为辛普森杀了他的前妻,警方搜查的所有疑点也直接指向了他,可就是由于在保存血液样本证据的时候有一点点没有合乎法律程序,结果被辛普森聘请的“梦幻律师团”抓住取证程序这一点猛打,最后成功无罪释放。

  这个案件也被当时的首席大法官称为“建国以来最成功的一次普法教育”。

  马丁反反复复翻阅着卷宗,也是希望能从中找到这个薄弱的点。

  渐渐地,他把注意力放到了一个单词上面。

  “女友”

  没错,正是原告与女友因为酒店预订的事情吵架分手了,所以原告在愤怒和伤心之下才会这么坚持要和Tripadvisor网站打官司,还索要三百万美金的天价赔偿。

  虽然这辈子马丁还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可前世恋爱经历不少的他也知道,正常相爱的两个人绝不会单纯因为酒店预订被取消这种小事就彻底分手。

  应该是在之前的相处中,两人发生过的许多小摩擦逐渐累积后爆发的结果。

  也有可能女友压根就不喜欢原告,又或者她以前喜欢,现在不喜欢。也有可能是她爱上别人出轨了,正好趁这个机会甩掉原告。

  还有可能是这两人就是职业的碰瓷对象,专门通过这种手法对企业进行讹诈.......

  总之可能性很多,需要和原告的女友进行一次面谈才能确认他们两个分手的真正原因。

  虽然上庭后总会见到已经被原告律师列为了关键证人的她,可是到那时可能已经晚了。

  抱着万一的侥幸心态,马丁拿起办公桌上的座机话筒,拨通了原告律师发来的文件上那个座机号码,没响两声就通了。

  “hello!弗兰克林·巴什律师事务所,很高兴接到来自你的电话!”

  听到电话里的声音,马丁突然皱了皱眉头。

  弗兰克林·巴什律师事务所?

  虽然命名结构和马丁所在的皮尔逊·哈德曼事务所没什么区别,可是他从没有听过这两个名号,应该是那种小到不能再小的个人合伙律师事务所。

  不过为什么会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

  就好像上次感恩节时被海莉搭讪的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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