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不错的人物入场,化妆师便无事可做。
除了鼻子变得更挺,双目更加深邃,面容更加立体——这很符合西方人的审美,却只能是锦上添花。
等他站起来的时候,发现了异样。
他整体气质变得太侵略性了。
内衬是一套条纹金白色衬衫,没有扣子,说是衬衫,更像是袈裟,或者是短小披风,有点东方的风格,整个胸膛掀开大半,双手撑在梳妆台上,肌肉膨胀贲发,大帅比和自己对视,冷不防被眼睛里面的凌厉吓了一跳。
他看起来活像是一条正在窥伺的雪豹,隐秘的,缓慢的一步步接近猎物。
他甚至产生错觉,抬起来看了看自己的手。
林平之从来没发觉自己除了二八和肌肉外有这么霸气——从出道后,林平之一直避免给人以强势的印象,久而久之,他几乎都忘记自己还能有这一面。
精心修饰的眼妆把大帅比骨子里面的慵懒和霸道复杂的揉碎在一起,走进了注视的时候尤其具有魄力,拉远了一笑,妆容的立体感被破坏,眼神收敛,两相比较下,竟然有些阴柔。
再盖住衬衫,只露出锁骨,如果不去看背部男性凶猛的肌肉线条,他又回到了熟悉的花美男。
敞开衬衫,大踏步盯着镜子,野性喷薄而出。
左手放胸口牵住衬衫,用拙劣的演技表示亲切友善,稍微偏脸注意避免直视,再微笑,他竟然有点美男治愈系的意思。
见鬼!这简直是一条人形大猫。
“我……”
他看向几个大洋马,对方面对林平之的步子,捂住胸器节节后退,他疾步快走带风,稍微把衬衫往外一吹,露出健硕胸肌,大洋马瞧见了闷哼一声,然后翻着白眼跟被杨教授电了一样的放开任由波涛汹涌。
大帅比有点惊愕了,他重新收拢这件啥也遮不住的像破烂一样的玩意儿,随手取了别针扣住,定定站在镜子前。
衣服半掀开,刚刚好,不狂不野,不娇不柔。
上午那个摄影白佬一眼看出他是诗人和帝皇,那诗人一定是朗诵情诗的俊俏书生,帝皇一定是征战四方的开国天子,他本来就同时具有两种特质。
原来我还可以更帅?
这让身为学渣的他想到了自己小学毕业艰难考上初中的时候,读了大半学期才知道,原来有些时候一百分竟然还不是满分,一百五才是满分。
那我现在能拿几分?两百分?
林平之自恋想道。
……
“除了专业模特转型,或者天赋异禀,绝大部分明星在T台上表现都很糟糕,他们会被训练有素的全球顶尖超模在十秒钟的一段步伐内干得丢盔弃甲,同台竞技,身材比例,眼神,台风……我们应该为这个亚洲明星祈祷,我看到他身材极佳,也许能妥当完场走秀,但“秀”远远不仅仅是学会走路那么简单……”
法国主持人里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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