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一百二十三章 朱侯(下)_重生于康熙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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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因此损命。

  命案归到清苑县衙,知县以“误伤致死”立案。因伤人者手中有王氏身契,“从误伤至死”又成了“失手打伤奴婢论”,减等处置。最后判罚银二百两,徒三年。

  案宗送到知府衙门,朱之琏却是瞧出不对。

  戴兴国已经取得功名,即便是家贫孝母,也没有卖妻的道理。如此得了“不义”之名,往后在仕途上就要为人诟病。

  他在官场三十多年,判过多少案子,哪里瞧不出其中的猫腻。

  死者是有妇之夫,杀人地点又是王氏夫家,多半是“奸杀”。加上是白日命案,少不得有仗势威逼嫌疑。如此草率结案,民妇又成了奴婢,本委实显得怪异。

  等他寻访一番,得知是位孝妇,闻其孝行,心生敬意,查得便更仔细。

  毛仁兴家财万贯,行事张扬,大白天带人去戴家,行踪自是落在左邻右舍眼中。

  等到王氏身死,衙门虽结案,却堵不住悠悠众口,便有流言出来。

  朱之琏顺藤摸瓜,就查到毛仁兴头上,便叫刘川详查,这才知道了大概齐。

  曹颙听着,脸已经沉了下来。

  天下不平之事多,要是不知道还罢,既是听闻此事,他也不能漠然视之。

  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

  如今,却是孝妇损身,淫人逍遥,失了天理公道。

  可是,眼下认证物证都没见着,曹颙也不能只听信朱之琏一面之词。

  他想了想,道:“朱大人,既是觉得案宗存疑,是要提到府衙再审,还是发回县衙重审?戴家之人,对于案情没有异议的话,没有苦主,朱大人怎么立案?”

  若是王氏真冤屈而死,案子移到府衙来审的话,就要闹大。

  要是能查到实处还好,将真凶绳之以法;要是查来查去,定不了罪,不仅朱之琏担干系,还容易引起民怨。

  朱之琏闻言,却是带了忿忿之色,道:“那戴兴国无耻之尤,用良心换功名,已经被选作‘贡生’,年后就要进京入国子监,岂会为王氏出头?”

  越级审案,本就是官场忌讳。要是有苦主状纸,还算是师出有名;否则的话,即便对案件再存疑,也是发回重审的多。

  想到这点,朱之琏郁结之色越重,皱眉道:“那就发回重审,我倒是要看看,清苑县下回会怎么说?戴生无良,还有个瘫痪的秦氏,要是她肯出面,也是苦主。”

  话虽如此,其中干系儿子功名,这做父母的,又能如何?

  曹颙所知有限,便不再多说,带了宋厚与蒋坚离了知府衙门。

  出了知府衙门,宋厚便道:“大人鲁莽了,大人虽有倚仗,可毕竟离了京城,要防小人攻讦。既是晓得毛仁兴身后有王府,便不该跟朱之琏走这一遭。朱之连虽是为民之心,邀大人过来却是有借势之嫌。”

  曹颙道:“先生别急,我心里有分寸。毛仁兴倚仗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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