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零六章 终结女巫审判运动_西班牙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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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他自己带着讽刺意味的说法——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她在刑罚下死去,说明魔鬼已不想让她招供更多东西。即便所有这些都没有发生,只要她是个犹太人,一切就已经注定了!”

  ……

  报告中的内容,实在匪夷所思,就连托尔克马达看了也是有点无语,确实,似乎,有点……过分了吧。他虽然极力主张打击异端,但是是不是异端都不确定,就动用这种完全毫无道理可言的审判方式,实在是不够文明啊。

  “根据报告,”斐迪南开始猛烈地抨击这种荒诞不经的审判,“除了身为女性之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女巫的明显特征还有:同性恋、麻风病或者仅仅因为是犹太人。”

  “在我看来,所谓女巫就是在那些普通人眼里绝对不希望成为邻居的女人,跟魔法和巫术并没有什么关系。我听过这么一个案例,巴伦西亚的教会人员通过给女性测量体重来判断那人是不是女巫,凡是轻的女人就逃不过死路一条!理由竟然是女巫可以骑在扫帚上满天飞!我不晓得这些人脑子里想些什么,说一句亵渎的话,圣母玛利亚还能升天呢!他们对此是什么看法?他们难道敢说圣母也是女巫?”

  这帽子扣得就有点大了啊,不过这种鉴别女巫的方法的确是愚不可及。事实上,许多教会人员对于女巫的宣传定义、女巫与魔鬼的关系抑或交易乃至女巫的行为与咒术,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的——

  “甚至关于女巫的定义,比如这本一派胡言的《女巫之槌》,也是完全胡说八道的。所谓与魔鬼**的女巫根本不存在。尼德霍格的调查很清楚地显示传统女巫的真正情况,据我了解,传统的女巫都加入有严格等级制度的女巫集会coven,并学习如占星、天文、药草、医疗、魔法等知识。她们以大地之母或称自然之母,motherofthenature,作为自己的信仰,既不信奉上帝,更不信奉撒旦,因为她们与基督教并没有什么联系,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她们主要重视的是咒术,并且这与魔鬼有没有关联,而取决于心灵力、精神力即energy的强弱。

  “诚然她们是异教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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