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四章 狼烟_活色生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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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避开了最前面的岗哨。

  整整一座村落尽遭屠戮,遍地伏尸、血流成溪……犬戎与回鹘同为马背上的强国,精擅骑战,不同之处在于短兵相接时,大漠战士喜用弯刀,而草原狼子使用短矛,所以眼前的尸体上,都残留着一只只巨大的血窟窿,不少娃娃的致命伤都在头顶。

  娃娃个子矮,奔跑逃命时犬戎骑兵从身旁飞驰掠过,短矛自上而下刺出、贯穿小娃的天灵盖。

  目光之内一片狼藉;空气之中浓浓血腥,还有一股异常古怪的味道,在小镇当仵作时,宋阳经常闻到的……人新死时身体会散出一份特殊味道,一般人嗅不到的,但是宋阳五感明锐所以能发觉。

  这股味道并不臭,很难形容它像什么,再过一阵尸臭散出,这股味道就不见了。

  宋阳把它唤作死味。

  当时的情形不难想象:黄昏时分,一天辛苦劳作之后,村中家家炊烟升起,女人在锅台前忙碌着,男人取出呛喉的烧酒,娃娃们抓紧时间,想要在被爹娘喊回家吃饭前努力结束正进行到一半的游戏,只是谁也不曾想到,下一个瞬间里,狼卒从天而降。

  村中人赶得及点燃粪柴放出烽烟,却来不及逃命,更等不及本国兵马来救。

  百多条性命,不过是半顿饭的功夫。

  狼烟一起便难以熄灭,犬戎骑兵‘打草惊蛇’没再深入,不知道这场屠戮之后,他们是心满意足凯旋班师,还是意犹未尽悻悻而归。

  瓷娃娃按了按他的肩膀,宋阳从胡思乱想中清醒回来。任谁站在一片血淋淋地尸骸中心情也不会愉快,宋阳叹了口气:“继续走吧。”

  再度启程,继续向北,可是这一次,从大宗师罗冠到七上八下等人,都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纯粹是本能,他们自己都没发觉跑得比之前更卖力了些。

  在村中,他们大都注意过一个细节,遍地尸体中,有老人有男子有娃娃,但没年轻女子……眼前的惨事和他们无关,没人会主动去说一声‘追杀凶手’。可要是不知不觉里追上了呢?大伙也绝不会介意出手,砍翻几个蛮子,看看他们的脖子是不是肉做的。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恶人,即便是真正的骗子、恶棍,心中也会藏着哪怕一点点的善良。没有人成心去想:我为什么要加快脚步。但就是这一丁点的善良使然,让他们跑得飞快。

  大概又是十余里的奔驰,在最前面带队的罗冠忽然停下了脚步,向着同伴一摆手,示意大伙躲避,七上八下明显兴奋了起来,各自从腰间一摸,拔出随身的匕首。

  很快前方马蹄声传来,不知是该松一口气还是应该失望的,对面疾驰而来的不是狼卒,而是一名燕兵,好像喝醉了酒,身体摇晃得厉害,还未到近前他就再也坚持不住,咕咚一声从马背栽落在地,直到这时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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