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国球无双1_我与祖国,来日方长[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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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镇离市区有五十公里,不算近的距离,是体校招生要来考察的第一站,常晴就住在落镇。

  在这个年代,七分钱就能买半斤豆腐。

  乡镇上的孩子如果考上城里的中学,是极其不容易的事情,也是极荣耀的事,但比上重点更让人羡慕的,是考上城里的体校!

  哪家孩子能上体校,每个月就能有十几元的营养费和粮票,这是受到国家重点栽培的,相当于捧上了金饭碗!

  以后工作,福利也全都极其丰厚,多少人削减了脑袋想把孩子送进去!

  十几元的营养费,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但常晴还不关心这些,她原本想的就是好好读书,毕业后争取上区城的中学。

  她今年十二岁,有一个血缘意义上的父亲——刘贾。

  常晴父母刚结婚的时候,家里情况还算不错,母亲有些嫁妆,刘贾在工厂后厨负责食堂,多少算个稳定的工作。

  没过多久,舅舅常晓雷在车间做工时,机器故障突然运行,导致他一只脚被卷进机器里,因为手续和一些资格问题,事故发生后没有获得太多补偿,母亲为了保住舅舅的命,花光了自己的嫁妆填医疗费的坑。

  后来生了常晴,刘贾见是女儿,更对妻子没什么好脸色。

  常晴出生后,刘贾拖着不给她上户口。

  常晓雨刚生产完,身体本就虚弱,平时营养也不好,婆婆平时没少虐待她,少吃少喝不说,还总让她昼夜不休息地干活下地,活活把常晓雨的身体拖垮了。

  刘母觉得这碍眼的儿媳妇早晚要死,死在他们刘家晦气,便怂恿着刘贾离了婚,常晴从未被刘家认可,索性就随了母亲姓,户口和母亲一起回了舅舅那边。

  这年头离婚可是大事,街坊领居没少对常家指指点点。

  离婚的事刚办完,常晓雨人就不行了,走之前把还不到一岁的孩子留给已经没了一条腿的残疾弟弟照顾。

  常晓雷行动不便,也没法再去工厂上班,但还是靠着修鞋赚钱把常晴养大,两人相依为命。

  常晴上学晚,从小就帮着舅舅一起修鞋赚钱,后来是舅舅逼着她去读书。为了减少学费,她几次跳级,现在十二岁,正好赶上其他同龄人,明年就毕业了。

  反观刘贾这边,虽然在一个镇子上,但半点不认自己的亲闺女,也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妻子才死没几天,他就娶了镇上一个家境不错的女人,叫宋翠菊。

  第二年两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刘耀,寓意这孩子将来能光宗耀祖,夫妻两平时没少溺爱孩子,要天上的月亮也给他摘下来,惯得刘耀性格极差。

  晚上七点过,冬季的白昼极短,乡下的路上没有灯,冷风刺骨的冷,常晴一个人慢慢往镇上的小池塘走,身上的外套又陈旧,又单薄。

  是刘耀叫她去的,至于去做什么,她大概也能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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