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章 管仲的富民政策_賈志剛說春秋之一·齊楚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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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統一的整體。

  這一套管理方法簡稱「分居」和「定業」。「分居」不是如今的夫妻分居,而是四業分居,好處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定業」就是父業子承,促進社會分工的專業化和技術化。

  這樣的社會管理體系十分科學,成為其後各個朝代的範本。令人敬佩的是,這樣的管理體系並不是戶籍制,並不限制人口流動,更沒有像後來的秦國那樣搞成連坐,十分人性化,完全符合管仲以民為天的思想。

  【其次,農業是根本】

  那個年代是農業社會,農業被管仲放在絕對重要的第一位。管仲對於農業的論述十分高深,土地的成色、灌溉的構成等等絕對技術性的東西都說得清清楚楚,可見管仲是個怎樣的通才。

  管仲用了大量的篇幅講述土地的重要性,講述農業的重要性。

  管仲認為,歷代統一天下的君主,其原因就是「國富而粟多」,而糧食來源於農業,因此歷朝歷代的君主都是非常重視糧食的。

  「地博而國貧者,野不辟也;……地辟而國貧者,舟輿飾,台榭廣也。」開闢土地是管仲始終強調的,而開闢了土地國家依然貧困,就是政府太奢侈了。

  管仲研究農業的水準絕對是大學教授級別的,齊國有多少種土壤,什麼土壤適合種什麼樣的作物,什麼樣的季節應該進行怎樣的農業活動,多大的土地能夠養活多少人等等,都說得清清楚楚。

  【第三,減免農業稅】

  正因為農業的絕對重要性,農民的利益和積極性也被管仲認為是至關重要的。

  管仲認為,農業生產是要依靠天時的,每年的收成是固定的,但是打起仗來就會一下子需要很多糧食,這個時候農民就無法承受。因此,國家要有儲備,還要少打仗。

  管仲同時認為,國家的稅收不能靠農業,因此,要減免農業稅,政策上要向農業傾斜。天哪,這好像是溫家寶總理的做法。

  「相地而衰征,則民不移。」就是指根據土質的好壞美惡,也就是區分「陸、阜、陵、墐、井、田、疇」的不同情況,從而確定對土地徵收賦稅的多少。

  具體的徵收辦法是這樣的:「案田而稅,二歲而稅一。上年十取三,中年十取二,下年十取一,歲饑不稅。」這裡不僅考慮到了土地的情況,而且考慮到了年景,兩年徵收一次,收成好的年份稅率百分之三十,也就是年稅率百分之十五。收成一般的百分之二十,收成不好的百分之十,災年不徵稅。這樣的稅收可以說相當的低了。

  那麼,為什麼兩年徵收一次呢?管仲曾經對齊桓公說過,如果年成不好而徵稅,農民交不起,就只能借高利貸。那麼,改成兩年一交,農民就有機會把上一年的餘糧來交稅,不用借高利貸。

  多好的總理啊,處處都為人民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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